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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辽宁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寒假教学工作的通知(研字[2021]27号)

2021-12-31 本站编辑 点击:[]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安全,顺利完成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寒假教学任务,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落实。

一、基本思路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进度,根据课程特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尽快做好整体规划和课程设计,在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的前提下采用线上教学的方式顺利开展教学工作。

教师可根据网速、硬件条件、授课班型、课程特点等自选一种方式开展线上教学。鼓励任课教师选用各类教学平台的优质在线课程资源,辅助线上教学工作的开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专人协助教师、学生解决好网络教学的技术问题。

二、相关安排

1. 1月7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并确认所有研究生任课教师提前准备好电脑(电脑需要有摄像头和麦克风);按照“2021级非全日制教育博士教学安排”(附件1)、“2021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学安排”(附件2)、2020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学安排”(附件3)的分班要求以及各专业课授课计划,由各班级学生负责人协助任课教师建立师生腾讯课堂教学班级或课程教学QQ群等(学生应更改群名片为学院+真实姓名)。

2. 1月7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课程安排做好课程班级、选课学生信息等数据的核对工作(公共课由研究生院负责,专业课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线上授课准备并于1月7日前将电子版课表报送给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课程考核

公共课考核在1月28日前完成,由研究生院协助相关开课单位组织实施,公共课任课教师须在2月18日前完成考核成绩录入工作。专业课考核在2月18日前完成,由任课教师和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专业课任课教师须在3月4日前完成考核成绩录入工作。考核方式、考核材料存档工作的安排请参照《关于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s://master.lnnu.edu.cn/webroot/master/xsxbs/20200528/52147.html执行。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1月7日前以电子扫描件形式(需研究生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关于非全日制教育硕士2021-2022学年寒假期课程考核形式的说明》(附件4),由研究生院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在线授课期间,学校将安排督导组随机抽查,进入腾讯课堂或QQ视频教学群进行听课,确保授课质量,并将督导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实时反馈至研究生院。

2.加强疫情期间培养过程管理。在疫情期间,导师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途径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论文进展等情况加强指导和交流。

3.授课教师因疫情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请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协调解决;对于因技术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线上学习的同学,可联系任课教师观看课程回放补学课程内容。教学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特殊情况等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单位或任课教师联系,协商解决。

4.公共课联系人详情表

5.各培养单位教学安排联系人详情表

注: 每学期的“教学安排”通常在每年的寒、暑假前(预计在1月初、6月末)在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领导、教学秘书、在籍的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周知。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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