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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工作通知

2019-10-24 本站编辑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辽师大校发〔2019〕29号)文件精神,请做好2019年下半年家庭经济贫困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2019-2020学年度纳入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数据库的在籍研究生。学生自愿申报。

二、资助论文须符合的条件、资助的标准按《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执行。

三、申报程序:

1.11月15日前,申请人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审批表》,完成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环节;

2. 申报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日期截至2019年11月15日,已在2019年上半年申请补助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可再次用于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

4.11月18日前,申请人持《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审批表》、期刊和复印件(期刊封皮、目录及相关论文正文页)到研究生院(文1#612室)办理审批手续;

5.经核准的,学校将资助费用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给受资助研究生。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由辅导员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再核实,研究生导师负责论文的学术规范性和学术诚信审查,主管科研工作的院长(中心主任或副院长)负责学术论文等级认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科研资助的材料汇总、审批、补助发放等相关工作。

研工部此项工作联系人:方雪,咨询电话:82159786

特此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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