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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工作通知

2020-05-11 本站编辑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在校研究生:

现将本年度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见《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工作时间安排和程序

1.5月25日(周一)前,各学院(中心)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具体落实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

2.学业奖学金实行申请审批制,个人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业奖学金。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于6月2日(周二)向辅导员提交如下材料:

2017级学术型研究生:(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打印一份;

(3)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017级专业型研究生:(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打印一份;

(3)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018级学术型研究生:(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打印一份;

(3)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018级专业型研究生:(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打印一份;

(3)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019级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打印一份。

获评二等学业奖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只需提供《申请审批表》

硕士研究生如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除《申请审批表》外还需提供以下二选一:

1.须提供第一学历是“985”或“211”高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

2.其他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外校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排在年级本专业前10%的《学习成绩证明》(本校毕业生请各单位汇总名单于5月29日前报送至lnnuyjsgl@sina.com,统一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各单位)。

备注:(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和计分方法》以所在培养单位公布为准。

(2)各类评分表由各培养单位存档至学生毕业。

(3)年度人物奖项和专业实践创新贡献奖不可作为加分项申报,申报专业实践创新贡献奖的成果不可再次使用(不可重复获利原则)

3.6月10日(周三)之前,各单位评审委员会等额初评获奖研究生,并在本单位将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 6月16日(周二)各单位向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评结果,送交以下3种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1份,签好意见、盖公章)

(2)评审委员会名单(1份,盖公章)

(3)《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17、2018、2019年级共3张表),1份纸质(盖公章)和EXCEL电子版

5. 6月18日(周四)前,研究生工作部适时组织召开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单位报送的初评结果。最终评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上向全校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后,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报送辽宁省学生资助中心审定。

6. 评审结果待批复后,学校将奖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并择时向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研究生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档案。

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612室。此项工作联系人是方雪老师,联系方式:办公电话82159786,电子邮件:lnnuyjsgl@sina.com

特此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公办室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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