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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择业期内办理就业手续说明

2020-07-22 本站编辑 点击:[]

亲爱的毕业研究生:

你们好!

为了更好的为我校广大毕业研究生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现将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即毕业后两年内可进行改派手续办理。

二、调整改派:(具体流程可查看《改派流程》

(一)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改派可将材料发至省就业局邮箱:byspqfwb@163.com办理改派,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4-26901805;

(二)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研究生改派统一按照网上签约流程进行提交就业手续。

特别说明:如果签约纸质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要在“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学生端)——“线下签约”提交就业信息,学校审核后,学生可办理改派。已经通过网上签约的毕业生,学校审核后,办理改派时不再需要学校方的《同意改派证明》。

疫情期间,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暂不进行线下业务办理,毕业生可在提交申请后,将材料发至省就业局邮箱:byspqfwb@163.com办理改派,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4-26901805

咨询电话:0411-82156598;82153322

咨询邮箱:lnnumaster@163.com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就业办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