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 征集工作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2. 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为依据,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 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案例作者及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对提交的教学案例进行审查,确保教学案例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意识形态及体例格式正确(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1、征集工作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教学案例,各培养单位须对本单位人员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
2、第一作者将教学案例电子版(word格式)、签字扫描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3)、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提交至本人所在培养单位。通过培养单位初审的教学案例,由培养单位将上述材料于2022年2月22日前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yuchenxi@163.com。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教学案例材料进行评审推荐。
附件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