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9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着力提升高等学校的竞争力、创新力、贡献力、影响力,按照《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办[2020]4号,下称《意见》),现就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意见》要求,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五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请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请点击下载),每类项目每校限报5项(协同创新限报2项)。
请于5月1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61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yuchenxi@163.com,联系人:吕老师,内线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