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支持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潜心从事科学创新研究和论文写作,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培育高水平学位论文。特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现将立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以下简称“优博项目”)用于资助优秀博士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培育高水平优秀学位论文。项目评选按“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重点考察研究生学术性、开创性的创新研究能力和预期学术成果。
二、申报条件
具有优秀学位论文培育潜质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积累,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经学院鉴定具有优秀学位论文培育潜质。直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选题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预期能取得重大的创新性成果。选题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及以上等级科研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从获批立项资助到毕业,原则上应保证不少于两年的学位论文撰写时间。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生联合其第一导师,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立项申请表》以及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在读期间已取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创新成果佐证材料。
(二)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时应着重考查以下几个方面:论文选题是否具有前沿性或开创性;前期工作是否已取得显著成绩;是否具备冲击省级和国家一级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按照每个学科最多两项的数量,形成分委会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排序。
(三)经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复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立项名单。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实施。
四、相关材料提交
各相关单位于9月29日前,将《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立项申请表》(包括开题报告及佐证材料)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立项推荐人员汇总表》(推荐排序)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学位办。
项目经费管理、中期考核、验收结题等要求详见《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