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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2025-09-05  点击:[]

为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支持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潜心从事科学创新研究和论文写作,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培育高水平学位论文。现制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以下简称“优博项目”)用于资助优秀博士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培育高水平优秀学位论文。项目评选按“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重点考察研究生学术性、开创性的创新研究能力和预期学术成果。

二、申报条件

具有优秀学位论文培育潜质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积累,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经学院鉴定具有优秀学位论文培育潜质。直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选题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预期能取得重大的创新性成果。选题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及以上等级科研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从获批立项资助到毕业,原则上应保证不少于两年的学位论文撰写时间。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生联合其第一导师,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同时递交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在读期间已取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创新成果。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时应着重考查以下几个方面:论文选题是否具有前沿性或开创性;前期工作是否已取得显著成绩;是否具备冲击省级和国家一级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

(三)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在每年9月中旬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填写《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立项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

(四)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资助立项名单。

四、项目资助和管理

(一)资助数量和经费

1.优博项目每年遴选一次,原则上名额不超过15项,每学科限推两项。

2.优博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0元/项(理工科)、10000元/项(文科),项目经费分二次拨付。

(二)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分为中期考核与结题验收两个阶段。

2.中期考核:

(1)时间节点:项目启动后一年半进行。

(2)材料提交:获资助者需提交《中期进展报告》,具体包括:研究进展概述、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后续研究计划与时间安排等。

(3)考核内容: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计划、成果的创新性及学术价值、是否具备完成预期目标的可行性。

(4)科研成果要求:获资助的博士研究生须在中期考核时提交以下科研成果(在立项后,以辽宁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本人为第二作者):

自然科学类: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发表学术1篇论文或累计IF≥10;

人文社科类:在学校规定的B类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1篇论文;

(5)结果公示: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继续资助或终止项目的决定,并予以公布。

3.项目结题:

结题条件:优博项目资助的学位论文需在学校组织的双盲评审中一次性通过,且成绩均在85以上。

(三)经费使用和管理

1.项目经费分立项资助和后期资助2个阶段。首期下拨50%的资助经费作为启动费,立项一年后对获资助者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再下拨余下50%的资助经费,考核不通过者则停止资助。

2.经费的使用管理由导师负责,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从事学位论文写作所需的文献查询、成果出版、实验材料消耗、实验测试和参加学术会议等。

3.受资助研究生,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完成项目研究的,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应提出终止资助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项目研究,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剩余的资助经费需退还学校。

4.受资助的研究生擅自停止项目研究或因主观因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取消参评各级优秀学位论文资格,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剩余的资助经费退还学校。

5.中期考核或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从下一年度起连续3年不再受理其导师指导的其他博士生申报该项目。

6.受资助的研究生如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返还资助经费,学校终止项目资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注明“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资助No. ******)字样和项目编号,英文统一翻译为“Supported by the Cultivation Fund of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for Excellent Doctoral DissertationsNo. ******)”

五、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