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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送审工作管理办法

2020-06-29 fjy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体系,强化研究生、导师与培养单位的质量意识,充分保障我校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管理工作,结合《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规定》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院组织校级学位论文匿名送审工作。送审学位论文采取一般抽审与重点抽审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抽审是指对每个学科专业的学位论文进行按比例随机抽取送审,重点抽审是指对特别关注范围的学位论文进行跟踪送审。

第二条 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工作,依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外审评阅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的评议要素标准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的外审评阅按照《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及相关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的评议要素标准进行评审。

第三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抽取送审方式:

(一)匿名送审学位论文须隐去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

(二)申请学位的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均需参加校级匿名送审。

(三)一般抽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采取按比例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送审。抽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以当期申请学位的所有学位论文为抽审范围通过研究生培养系统随机抽取,抽取比例一般不低于该专业申请学位人数的30%。

(四)重点抽审:

1.所有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

2.新增学位点自首次授予学位头两年内的所有学位论文;

3.新聘任硕士生导师所指导的头两届全部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4.在上级部门抽检工作中抽检结果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中心),整改期间加大学位论文的抽审比例,在当年硕士论文抽检外审的比例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在上级部门抽检中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自该问题论文认定后三年内所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匿名送审;

5.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以及在职联考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全部匿名送审;

6.申请提前毕业或者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匿名送审;

7.检测重复率较高的学位论文,按照《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修改通过后全部匿名送审;

8.其它需要重点监测跟踪的学位论文。

第四条 每篇博士学位论文一般聘请三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阅周期约为40天;每篇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聘请一位专家,评阅周期约为30天。

第五条 学位论文外审结果的处理办法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结果处理办法》执行。外审结果将以一定方式在学校范围内公开。

第六条 学位论文外审结果使用及处理。

(一)对外审结果不通过率较高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将对所在学院(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质量约谈。

(二)外审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学位授权点校内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导师招生资格确定、学位点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对连续2年外审不通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改变现状,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考虑论证停止该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外审的学位论文若被发现有学术不端等行为,按照《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