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优秀的示范是潜移默化的。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我校研究生中的榜样人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校园正能量,引导广大研究生做时代新人、铸时代新风、展师大风采,厚德博学为人师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学术气息浓郁、治学环境优良的氛围,培养思想进步、志向高远、学识一流、求真务实的研究生,特开展我校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全校2019年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一般不超过10人。
只要敢于发掘自我,勇于推广自己,这里就是你的舞台!
欢迎大家毛遂自荐,抑或推荐他人,只为发现我们身边不一样的你!
本活动由校研究生会负责组织评选,各学院(中心)研究生会组织推荐。
11月1-8日,基层推荐,可本人自荐或他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校研究生会推荐, 并于12日15:00前将推荐书电子版发至邮箱lnnu_psu@163.com(推荐书命名:***学院***姓名***年级)。其中“他荐”须本人认可。被推荐人需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年度人物评选推荐书》。
11月13-15日,基层研究生会审议被推荐人情况(此数据由校研究生会提供)后向校研究生会推荐年度人物人选,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2人。纸质版提交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文科1号楼611室)。
11月18日,校研究生会组建 “年度人物评选小组”召开评选工作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年度人物人选,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议后发布。
2.研究生年度人物事迹将通过研究生会网站、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辽师研究生》杂志进行报道和展示;
4.获评研究生如在读期间违反相关纪律规定并受到处分,主办方有权收回其所获年度人物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