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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年度人物(2018)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10-26 本站编辑 点击:[]

榜样来自身边,成功源自平凡。为树立我校研究生中的榜样人物,传递校园正能量,引导广大研究生不拘一格,全面发展,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都有机会出彩的良好氛围,特开展我校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一、参评范围、条件、名额

1.我校在籍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全校2018年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不超过10人。

二、评选原则和标准

不拘一格,宁缺勿滥。

或许你是科研专家,实验室中有你最细心的探索;

或许你是文艺能手,一首歌一支舞就能迷倒万千;

或许你是体育健将,竞技场上有你最矫健的身影;

或许你是公益大咖,需要的地方有你真诚的投入;

或许你是创业典型,不畏束缚潜心付出发展实业;

亦或许你自成一派,独步师大一众粉丝向你膜拜。

只要敢于发掘自我,勇于推广自己,这里就是你的舞台!

欢迎大家毛遂自荐,抑或推荐他人,只为发现我们身边不一样的你!

三 、评选组织和程序

本活动由校研究生会负责组织评选,各二级单位研究生会组织推荐。

11月1-9,基层推荐,可本人自荐或他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校研究生会推荐, 并于12日15:00前将推荐书电子版发至邮箱LNNU_PSU@163.com(推荐书命名:***学院***姓名***年级)。其中“他荐”须本人认可。被推荐人需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年度人物评选推荐书》。

11月14-16,基层研究生会审议被推荐人情况(此数据由校研究生会提供)后向校研究生会推荐年度人物人选,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2人。纸质版提交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文科1号楼611室)。

1118,校研究生会组建 “年度人物评选小组”召开评选工作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年度人物人选,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议后发布。

四、其它

1.校研究生会为研究生年度人物颁发荣誉证书;

2.研究生年度人物事迹将通过研究生会网站、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辽师研究生》杂志进行报道和展示;

3.获评研究生有义务提供资料和参与宣传推介活动;

4.获评研究生如在读期间违反相关纪律规定并受到处分,主办方有权收回其所获年度人物称号。

主办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协办单位:辽宁师范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