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16日,基层研究生会审议被推荐人情况(此数据由校研究生会提供)后向校研究生会推荐年度人物人选,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2人。纸质版提交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文科1号楼611室)。
11月18日,校研究生会组建 “年度人物评选小组”召开评选工作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年度人物人选,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议后发布。
2.研究生年度人物事迹将通过研究生会网站、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辽师研究生》杂志进行报道和展示;
4.获评研究生如在读期间违反相关纪律规定并受到处分,主办方有权收回其所获年度人物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