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四次团员代表大会、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辽宁师范大学共青团综合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研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辽宁师范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4月下旬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领青年跟党走;汇聚力量,继往开来,服务青年育英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贡献青年学生的青春、智慧和力量。
1.审议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6.选举产生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广大青年学生;
2.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辽宁师范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79名,代表的构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代表性。代表中要有各级团学干部、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代表,也要有普通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代表。
代表选举过程要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单位团组织应按照程序规范提名大会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选举。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团代表候选人应按多于应选代表20%,从基层单位中酝酿提名,确定本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组织考察。基层单位要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根据代表所在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学生意见,对代表候选人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后,请示校团委,获批复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3.代表选举。各单位团组织在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团组织应对代表候选人进行选举,按照《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辽宁师范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要求选举相应人数,选举结果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核,产生正式代表。
成员:校团委专、兼、挂职团干部。筹备工作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分别是代表资格审查组、工作报告起草组、文件组、宣传组和会务组,分别负责具体的筹备工作。
成员:武玉鹏、蒋璀玢、刘云、侯台风、何熠辉、马本鑫、季承前
1.起草《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起草《辽宁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成 员:苑朋栋、徐可、梁雪珊、田野、李庚超、车泉洋、邹佳文、唐佳旭、张宏伟、董富豪
1.审查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四次团代会、第二十次学代会、第一次研代会代表资格;
2.撰写《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四次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十次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辽宁师范大学第一次研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成 员:于祥昀、全俊龙、段佳慧、郭欣阁、李红梅、王宇欣
成员:梁雪珊、信润海、王峰、徐晓梅、郭欣炜、赵力坤、佟思琪、谭锡雯
1.筹备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校部101室),大会筹备工作由筹备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
2.请各单位于4月17日前将本单位《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辽宁师范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至筹备工作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lnnut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