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培养研究生科学创新精神,促进提升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请各单位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专业实践创新贡献奖申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或处分已经解除。
3.在专业实践领域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各项奖项和荣誉;
4.取得重要的发明创造专利,且成果获得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并获奖。
二、评选范围与奖项设置
评选范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在专业实践领域获得国家、省、部级等各项奖项和荣誉;取得重要的发明专利或成果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获奖。(已获学校奖励的此次不得重复申报)
奖项设置:研究生专业实践创新贡献奖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等级为国家级,按一、二、三等奖励,奖金标准分别为1500元、1000元、800元;第二等级为省级,按一、二、三等奖励,奖金标准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第三等级为市级,按一、二、三等奖励,奖金标准分别为800元、600元、500元。研究生专业实践创新贡献奖不颁发奖状和证书。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即日起到5月31日,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专业实践创新贡献奖申请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辅导员。
2.学院审核:各培养单位要组成由科研工作主管院长、研究生教育主管院长、辅导员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初步确定奖项级别。6月2日下班前将审批表、汇总表纸质版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研究生院612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nuygb@163.com。复印件需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3.学校审定:研究生工作部依据奖项或荣誉的级别筛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