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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4-12-24 研工部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中共大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教工委通[2024]2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我校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我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在连高校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总数按照其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注:以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审核通过2025年毕业生生源数为统计标准)的3%评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人数分配详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原则上研究生在读期间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6.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留连就业创业,服务于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创业类比赛中,荣获市级以上创业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荣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8.积极服务城市发展,参加2024年国际中体联足球世界杯和2024年夏季达沃斯等志愿服务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推荐条件下,推荐时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①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②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事迹材料及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

三、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比例进行等额推荐。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评选推荐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3.对不能按期毕业以及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校规校纪的毕业生,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负责收回荣誉证书和推荐材料,并退回至研究生工作部,取消其相关荣誉。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请将《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2)于20251212:00报送至研究生院(文科1号楼628办公室),同时请于202512将《在连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电子版发送至wf-hpy@163.com,文件请以此命名: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市优毕汇总名单;

2.请按期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五、填表说明

1.《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院系意见由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负责人手写并签字,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打印前请将红色字体删除;

3.表头右上角用铅笔填写毕业生的“学号”。

六、联系方式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黄河路校区文科一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丰

联系电话:0411-82156857

E-mail:wf-hpy@163.com


附表:2025届大连市优秀毕业生人数分配表

研究生培养单位名称

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

地理科学学院

7

法学院

3

管理学院

2

国际教育学院

1

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1

化学化工学院

5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1

教育学部

6

历史文化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美术学院

3

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中心

1

生命科学学院

3

数学学院

4

体育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6

文学院

7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4

心理学院

5

音乐学院

1

影视艺术学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