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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工作通知

2019-05-30 本站编辑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辽师大校发[2019] 29号)文件精神,请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贫困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2018-2019学年度纳入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数据库的在籍研究生。学生自愿申报。

二、资助论文须符合的条件、资助的标准按《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执行。

三、申报程序:

1.6月30日前,申请人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审批表》(点击下载),完成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环节;

2.7月1日前,申请人持《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补助审批表》、期刊和复印件(期刊封皮、目录及相关论文正文页)到研究生院(文1#612室)办理审批手续;

3.经核准的,学校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给受助研究生(毕业生在收到补助前请勿注销校发建行卡)。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由辅导员负责贫困学生身份再核实,研究生导师负责论文的学术规范性和学术诚信审查,主管科研工作和研究生学业奖评选工作的院长(中心主任)或副院长负责学术论文等级认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贫困研究生科研资助的材料汇总、审批、补助发放等相关工作。

研工部此项工作联系人:吕晨曦,咨询电话:8215978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