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学位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工作,激励在校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科学创新精神,提升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请各单位做好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申报工作: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或处分已经解除。
评选范围:2018年11月17日-2019年5月30日期间,在专业实践领域获得国家、省、部级等各项奖项和荣誉;取得重要的发明专利或成果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获奖。(已获学校奖励的此次不得重复申报)
奖项设置:专业实践创新贡献奖上半年奖励不超20项,分为4种:第一为国家级,按1、2、3等每项分别奖励1500、1000、800元。第二为省级,按1、2、3等每项奖励1000、800、500元;第三为市级,按1、2、3等每项奖励800、600、500;第四为校级,按1、2、3等每项奖励1000、800、500元。研究生专业实践创新贡献奖不颁发奖状和证书。
(2)学院审核:各学院要组成由科研工作主管院长、研究生教育主管院长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初步确定奖项级别。6月6日前将审批表连同相关证书原件一并报送研究生院612室(联系人 吕老师,咨询内线电话9786)。
(3)学校审定: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奖项或荣誉的级别筛选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于6月12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