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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我校2018届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2018-05-16 本站编辑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硕士研究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考博),是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与科研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就业率和社会认可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为鼓励我校在校硕士研究生考博,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关于我校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的奖励办法》([2017]36号)文件,现决定对我校2018年考博的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及相关单位进行表奖:

一.申请范围与奖励标准

1.2018届硕士研究生(定向或委培生除外)考取本校博士给予2000元奖励;

2.2018届硕士研究生(定向或委培生除外)考取外校博士给予1000元奖励;

3.对上述硕士生指导教师给予2000元/生的奖励;

4.对考博率同比增长50%及以上的单位给予2000元的奖励。该奖作为业务费的补充,按本单位业务费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促进学生考博和就业相关工作。

二.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注:请务必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申请奖励。

1.申请研究生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和2份复印件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吕晨曦老师处登记。

2.按文件规定,导师可使用本人科研经费报销已被录取为博士的学生的交通费(特指当时从本校到考取单位的初试和复试的来往交通费)。如导师本人经费不足,需要学校资助报销这部分交通费,请准备以下手续:

①请学生按学校财务规定办理差路费报销单,完成签字手续并贴好相关票据②提供本人导师签字的一份“关于无法用本人科研经费对XXX考博交通费进行补贴的声明”

上述两样材料一并交吕老师,继续完成报销流程。

3.学生、导师和单位的奖金将于7月中旬前统一由学校计财处打入个人“学生银行卡”、“工资卡”和单位经费账户。

4.研究生院吕老师办公地址:文科1号楼612室,办公电话:8215978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