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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校长奖学金暨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11-09 本站编辑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新时代研究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17〕87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校长奖学金暨研究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名额、奖励标准

1.参评对象:全日制非定向基本学制内的在籍研究生;

2.名额:全校共评选校长奖学金暨研究生年度人物10人;

3.奖励标准:校长奖学金为5000元/生。

二、评选条件

1.有理想、有追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有品德、有修养。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三、评选范围

1.在学术及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重大奖项、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成果或专利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2.有担当、有作为,勇于承担新时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2020年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自强不息、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文体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或日常表现突出,事迹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

4.原则上往年已获评年度人物的研究生不再参选。

四、工作要求和程序

1.参评推荐:由各培养单位党委(总支)统一组织推荐,各单位可择优推荐1-2名研究生参与全校评选。原则上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自荐。

2.时间安排:

(1)11月9-18日,各培养单位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及选拔推荐;

(2)11月19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3)11月23-24日,研究生院组织专门评委会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

3.提交材料

(2)参评研究生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事迹主要集中在2020年,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题目自拟,以第三人称撰写。标题华文中宋字二号,正文仿宋GB-2312字,三号;1张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JPG格式,200K以内);1张近期5寸学习照或生活照(JPG格式)。事迹材料和照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PDF(邮件请标注学院及候选人姓名)。

(3)推荐材料按照推荐表、个人事迹、辅助材料(按照①思想品德: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发表理论文章,个人操守等情况②学习情况:学习成绩、专业证书、学业相关的荣誉称号等③科技创新、创业、技能大赛获奖、发表论文及其他情况④参加文体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⑤综合素质等方面分类)顺序装订成册(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要与其他辅助评审材料分开,不要装订在一起),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面向全校公示3天。

五、联系方式

材料提交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1号楼612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方雪;

办公电话:0411-82159786;

Email:lnnuyjsgl@sina.com

研究生院 研工部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