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奖励资助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9-21 本站编辑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奖)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全校硕士国奖名额为95名,其中各二级学院评选的指标(简称“院评指标”)学术型研究生国奖名额65名,专业型研究生国奖名额19名,学校评审(以下简称“校评”)11名。“院评指标”分配情况请见附件1

各单位可将初评落选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推荐参加校评指标竞争,推荐人选一般不超2人。

2.全校博士国奖名额13名,均为“校评”指标。凡符合国奖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生均可向所在学院(中心)提交申请。各学院(中心)经审核、评分、排名、公示等。

初评公示后,将合适人选推荐到学校参加校评。

3.博士和硕士“校评”指标由学校组织通过现场答辩和“票决”方式确定获奖人。

二、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请见《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2

三、工作时间安排和程序

(一)研究生须完成的申报工作:

10月16日16:00前,请参评研究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申请表和评分表,连同相应证明材料报送辅导员老师。未按期递交相关表格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请参评研究生按本单位网站公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量化和计分方法》填写评分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有申请学生必填,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

辽宁师范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学术型硕士或博士填写1份)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完成的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

1.10月13日(周二)前,各学院(中心)成立本单位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公布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和计分方法》,并按照《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2)有关要求具体落实本单位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2.10月16日(周五),接收学生的申报材料。10月23前,各单位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并在本单位将初评结果公示5天。

3.10月26日(周一)各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院612室,方老师,电话82159786,E-mail:lnnuyjsgl@sina.com);个别单位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数或申请人数不足,请同时将空出的名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指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纳入“校评”指标。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签好意见(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要有评语,不可只写“同意”)、盖公章(严格按照截止时间填写对应环节的年月日)

(2)《XX学院(中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评获奖汇总表》(电子文档+纸质加盖公章,1份)

(3)《XX学院(中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评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纸质加盖公章,1份,有博士的报送)

(4)《学术型研究生(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分表》和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需学院审核人签字盖公章(有博士申请参评的单位报送)

(5)《XX学院(中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评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纸质加盖公章,1份,有校评硕士的报送)

(6)校评国奖的硕士研究生的“申请表”、“评分表”和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需学院(中心)审核人签字盖公章(有特别推荐的单位报送,一般不超2人)

(7)XX学院(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加盖公章,1份)

(三)学校完成的评选及审定工作

11月6日(周五)前,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单位报送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评定“校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国奖人选。最终评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由小组办公室将相关材料报送辽宁省学生资助中心批准。

辽宁省学生资助中心将奖金划拨到学校后,学校将奖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并择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研究生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档案 。

四、其它事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造就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公平、公正地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