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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研究生转专业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3-02-27  点击:[]


各学院(中心):

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将在2023228日正式启动,请各学院(中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41 号)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2023228-32日,符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的研究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转专业相关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医院证明、表明学术专长的获奖证明、科研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等),由原导师签署意见后,向拟转出单位提出申请

二、各培养单位资格审核

202339日前,拟转出单位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将《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发送邮箱:lnnuygb@163.com,纸质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612办公室,报研究生院(研工部)

三、资格复审

313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转至拟转入单位。

四、专业考核

315日前,拟转入单位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规范、权责明晰、过程透明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专业考核落实新导师及培养计划后签署意见,315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汇总表》纸质和电子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电子材料发送邮箱lnnuygb@163.com

五、公示

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审核转专业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蕴慧   联系电话:82159786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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