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将在2023年2月28日正式启动,请各学院(中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2023年2月28日-3月2日,符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的研究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转专业相关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医院证明、表明学术专长的获奖证明、科研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等),由原导师签署意见后,向拟转出单位提出申请。
二、各培养单位资格审核
2023年3月9日前,拟转出单位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将《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发送邮箱:lnnuygb@163.com,纸质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612办公室,报研究生院(研工部)。
三、资格复审
3月13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转至拟转入单位。
四、专业考核
3月15日前,拟转入单位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规范、权责明晰、过程透明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专业考核,落实新导师及培养计划后签署意见,3月15日将《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汇总表》纸质和电子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电子材料发送邮箱lnnuygb@163.com。
五、公示
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审核转专业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蕴慧 联系电话:82159786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