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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录入校园车禁系统须知

2018-04-20 本站编辑 点击:[]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进出校园的我校教职工及走读研究生的自驾车辆录入校园车禁系统要求如下:

一、 办理对象:我校教职工、走读研究生本人驾驶私家车的人员。

二、 办理时间: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

三、 办理要求:

本人凭《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工作证》(或《学生证》)办理,要求《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工作证》(或《学生证》)上的姓名要一致;如《机动车行驶证》与《工作证》(或《学生证》)上的姓名不一致,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为本人的直系亲属(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予以办理。

每名教职工、走读研究生只可凭证录入一台车辆的相关信息。

辽宁师范大学交通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