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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校园招聘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2023-11-02  点击:[]

为切实增加我县教育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大优秀高校毕业 生引进力度,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教育强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的通知》(鞍委发〔20225)规定,现就校园招聘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优惠政策规定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本办法适用于自2022年起来台就业的重点高校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重点高校范围: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双一流大学、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

3.本办法试用期从2022年起至2024年底止。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补差申请表;

5.高校毕业生住房申请表。

、待遇标准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研究生来台任教 年薪酬(薪酬=基本工资+学校内各种津补贴+政府差额补贴,下同)不低于25万元,免费提供80平方米以上装修住房一套,工作满10年后,房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若夫妻双方均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研究生一起来台安任教,每人年薪酬不低于25万元,免费提供80平方米以上装修住一套,工作满5年后,房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研究生来台安任教,年薪酬不低于20万元,免费提供70平方米以上装修住房一套,工作满10年后,房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若夫妻双方均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 等院校研究生一起来台安任教,每人年薪酬不低于20万元,免费提供70平方米以上装修住房一套,工作满5年后,房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3.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本科生来台任教,给予5年期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免费提供70平方米装修住房,可长期居住,工作满十年后,可以以成本价出售给本人;在台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解决。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仅限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只能享受一次。

以上福利待遇申请由所在学校申报,县教育局审核,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批,县财政局给予资金保障。

符合条件的来台安优秀毕业生,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来台安任教后,如不服从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任 务,以及受到刑事处罚的,不享受以上待遇。对在申报过程中 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申领资格,依法追回补贴资金。对失信人建立不良诚信记录,将其列入人才诚信“黑名单”,不再享有人才评审资金补助、住房优惠等人才政策待遇。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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