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在繁忙的毕业季,为了帮助大家理清签约、派遣等各项手续办理流程,就业办理出一份就业清单,请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办理,以免手续遗漏,后续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6月17日,按照省里派遣工作安排,省就业局于为我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因此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尽早通过网上签约(“线上签约”和“线下签约”)上报本人就业情况,以免影响本人《就业报到证》的领取。
已落实就业单位, 签约纸质版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如不需要学校盖章,即可通过“线下签约”入口进行信息录入,学校审核后即可办理派遣,无需将就业协议书邮寄回学校盖章(注:如用人单位要求必须盖就业办的章,可邮寄回学院辅导员老师处,由辅导员老师统一到就业办盖章)。具体线上、线下签约流程,请参考研究生就业网-通知公告-《网络签约流程及要求》。
1. 派遣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学校依据毕业生升学、出国、就业以及待就业等毕业去向,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等派遣手续。不同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派遣方案不同,具体见下表1。毕业生请根据自己就业情况,了解派遣去向。
表1 毕业生派遣方案一览表(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派遣方式相同)
2.毕业生如果在6月份能顺利毕业,则一定要确保个人生源信息已在省端就业系统中登记,否则毕业时不能派遣。所以,如果信息未存在就业系统的,请及时在5月28日前与辅导员联系,将个人生源信息上报。
3.毕业生已确认6月份不能毕业,之前又参加过资格审查的,请及时在5月28日前与辅导员联系,告知不能毕业情况。
4.定向委培生注意,为了确保毕业后学校期间产生的档案顺利邮寄到定向委培单位,请在5月28日前,和辅导员联系,填写《定向委培生档案派遣地址信息统计表》后上报给辅导员老师。
6月3日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确有将档案、户口保留在学校的需求,可申请缓派。毕业生申请缓派需向辅导员老师申领《缓派申请表》,手写签字后,交至辅导员老师处。若无法返校的学生可以手写签字后以图片形式发送给辅导员老师。一定在6月3日前提交给辅导员,逾期不予办理。
毕业生档案邮递相关说明及档案跟踪查询请查阅档案管网站说明。(负责人: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李老师 电话: 82159368)
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毕业生不能亲自返校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学校经与公安机关协商,2020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可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出或户籍在校保留2年,具体办理流程请查阅保卫处网站,并按照辅导员老师要求上报相关数据。(保卫处:82158236)
5月29日以后,辅导员会陆续将《毕业生登记表》和《填表说明》发放给毕业生。学生按《填表说明》填好后提交给辅导员,并按辅导员要求时间节点返回,以便将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奖励范围与奖励标准:2020届硕士研究生(定向或委培生除外)考取本校博士给予2000元奖励,考取外校博士给予1000元奖励并资助考博初试和复试两次差旅费。
申请奖励程序:学生本人将“博士录取通知书”扫描件(右上角标注学号、学院、导师姓名及本人联系电话后)于9月1日前发到82153322@lnnu.edu.cn;考取外校博士,学校资助考博初试和复试两次交通和住宿费,请按学校财务规定办理差旅费报销单,贴好相关票据(若不符合财务要求,则无法完成报销程序),本人签字后,提交到就业办公室。若因疫情无法返校,则可将报销票据快递给研究生院,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411-82153322 ;奖金及差旅费等将于10月中旬前由学校计财处打入个人“学生银行卡”,毕业生收到奖金前请勿注销校发建行卡。
延期至12月份毕业的学生,在取得毕业证后,与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老师联系(电话:82156598)领取《未派遣证明》。《未派遣证明》主要用于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12月份毕业的研究生需自行到辽宁省大 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在沈阳)或扫描二维码手机端办理,具体流程请查阅《2020届研究生就业指南》手册或研究生院就业网站“手续办理”模块。
改派指毕业生领取报到证之后,需要改换就业单位或由原就业单位改派回生源地而进行重新派遣。改派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毕业生需集齐改派材料后,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换发新的报到证。
疫情期间改派可将材料发至省就业局邮箱:byspqfwb@163.com办理改派,咨询电话:024-26901805;也可手机端办理。改派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可查阅《2020届研究生就业指南》手册或研究生院就业网站“手续办理”模块。
辽宁省调整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