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近期就业工作安排如下。
辽宁省就业局要求,高校实行就业数据周报制度,请各学院(中心)按照学校整体就业工作部署,及时通过省端就业系统关注本单位就业率情况,督促学生通过系统上报签约信息,确保就业率逐步提升,努力完成学校制定的整体就业目标。
1.为确保毕业生离校前报到证打印和档案派遣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中心)督促毕业生及时提交各类就业证明材料(见表1),辅导员老师负责统一汇总交给就业办公室;各类就业表格可到2020届毕业年级辅导员微信群下载。
2.毕业生离校前,做好灵活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和自由职业)毕业生的就业证明材料收集和整理,学生返校期间,需学生本人签字的材料及时处理。灵活就业材料于7月8日前提交给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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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业协议书(或与就业单位签订的由人社部门统一制定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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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原件交档案馆,复印件辅导员汇总统一交研究生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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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自费出国申请、国外学校或单位的邀请函及出国签证(复印件)和本人有效的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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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藏专项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益性岗位等
| 依据相关项目招募单位的招录文件或招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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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表》、工商执照或股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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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就业登记表》及劳动合同、接收函或用工证明等单位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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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5月29日,到研究生院就业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并下发毕业生,适时安排毕业生填写。对于无法返校的学生,6月23日,由辅导员负责邮寄《毕业生登记表》,费用单据报研工部核销。不能毕业的,不安排填表。
四、5月29日前,提交《生源添加申请表》、《生源删除申请表》
辅导员需登录省端就业系统,全面了解本学院毕业生生源情况。说明两点,一是毕业生如果不在省端生源数据库,则毕业时不能派遣;二是6月份不能毕业的学生存在生源数据库,则影响本单位就业率统计。所以,请辅导员老师认真核对,如有增减,5月29日前,填写《生源添加申请表》、《生源删除申请表》给就业办,由就业办统一向省端申请办理。
五、5月29日前,提交《定向委培生档案派遣地址信息统计表》
确保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产生的档案顺利转递,有定向委培毕业生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填写《定向委培生档案派遣地址信息统计表》,并提交就业办。
六、6月4日下班前,提交《2020届毕业研究生缓派申请汇总名单》和学生缓派申请纸质材料
1.因省就业主管部门派遣时间安排及我校实际情况,6月4日后不再办理缓派事宜。
2.学校就业办将于2020年8月25日、2020年12月25日集中为毕业后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可在以上时间节点前提出派遣申请。2022年5月31日前,如在上述规定的集中派遣时间节点前未提交就业派遣申请,又有派遣需求的,需自行办理《报到证》。
3.集中打印的《报到证》将发放至学院,辅导员老师负责将《报到证》(下联)存档,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上联)。
4.2022年5月31日后,学校集中将所有未派遣的2020届毕业生派遣至毕业生生源地。重要提示:毕业生择业期为毕业后两年,在择业期内省就业主管部门可办理《报到证》派遣及改派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七、6月12日中午前,提交《2020届毕业生派遣方案核对表》
6月10日,研究生就业办根据各学院(中心)上报的就业数据,统计整理《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方案核对表》,下发到各学院(中心)。《毕业生派遣方案》的数据信息涉及到毕业生的报到证、档案派遣和户口迁移、是否延期毕业等各项重要数据信息,请辅导员老师组织学生进行信息核对,并于6月12日中午前,将签字盖章的派遣方案核对表后返回就业办。
八、6月20日,各单位到就业办领取《报到证》,发放给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