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辽师大校发〔2022〕38号)、《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一流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22〕83号)、辽宁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条例(辽师大校发〔2022〕40号)、《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条例》(辽师大校发〔2022〕41号 )等文件规定,经教师本人申请,研究生院复审,博士研究生导师专家评审等程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审议表决、公示,刘宏等2人被认定为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杨允等5人被遴选为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序号 |
姓名 |
申报学科 |
1 |
刘宏 |
比较教育学、俄语语言文学 |
2 |
刘魁勇 |
理论物理 |
3 |
杨允 |
中国古代文学 |
4 |
孙红梅 |
中国史 |
5 |
修晓明 |
理论物理 |
6 |
王秀丽 |
无机化学 |
7 |
蔡克迪 |
物理化学 |
辽宁师范大学
2024年12月16日
辽宁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