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型硕士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与学位 >> 专业型硕士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19-06-10 本站编辑 点击:[]

各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为不断规范和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现就我校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对象

1.全日制2018级各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法律(非法学)硕士除外);2017级艺术硕士和法律(非法学)硕士。

2.非全日制2017级教育硕士和2018级公共管理硕士。

二、开题时间

2019年6月—7月。

三、开题组织与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具体负责组织。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位本专业方向的具有硕导资格的专家组成(含相当职称的行业专家),考核小组设组长1人。学校鼓励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职业导师)参与开题。

3.开题报告内容

论文选题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应注重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相关专业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教育硕士选题应符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见附件1)。

4.开题报告程序

研究生作开题报告(PPT汇报),介绍选题及写作思路等相关情况;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研究生听取意见后,作进一步思考与补充修改。

考核小组给出考核结果意见,开题报告通过者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对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如在3个月内需再次开题,仍未通过者,需要申请延期毕业。

5.材料上报

(1)学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论文开题报告》(见附件2)一式两份;7月1日-12日期间,自行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210.47.208.33/)录入开题信息并提交保存并及时与导师沟通,导师应该在学生提交后1周内审核。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开题者,经导师同意,于7月12日前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书》(见附件3)提交培养单位,经培养单位批准后方可延期。

(2)各培养单位请于8月24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单位的开题申请;审核完毕后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汇总表》(见附件4,内含申请延期开题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1日前连同《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书》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608室。

四、其它

1.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进行抽查。

2.研究生填写“专业(领域)名称”和“专业(领域)代码”须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本人信息为准。

附件: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u/cms/yanjiusheng/201906/101452459ukh.pdf

2.《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u/cms/yanjiusheng/201906/10145304lmlf.doc

3.《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开题申请书》/u/cms/yanjiusheng/201906/10145920beoy.doc

4.《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汇总表》/u/cms/yanjiusheng/201906/10145920beoy.doc

联系人:陈占娇 联系电话:0411-82154765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