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三、考试要求:研究生须携带学生校园卡参加考试(不带学生校园卡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若有校园卡丢失的学生,请提前到辅导员处开证明,在考试时出具。)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成绩按零分记。其它年级重修的学生必须提前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进行“申请重修”操作,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考卷上要写清学院、专业、姓名、学号,否则无法登记成绩。
1、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
2、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安排考场座位,清点人数。监考教师必须按考试要求发放试卷;
3、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核查试卷无误后方准学生离开考场;
4、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自觉清场,不允许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当科考试成绩并给予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