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程至2021年6月25日结束。期末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课考试可在2021年6月21日至7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三、考试要求:研究生须携带学生校园卡参加考试(不带学生校园卡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若有校园卡丢失的学生,请提前到辅导员处开证明,在考试时出具。)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成绩按零分记。考卷上要写清学院、专业、姓名、学号,否则无法登记成绩。
1.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
2. 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安排考场座位,清点人数。监考教师必须按考试要求发放试卷;
3.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核查试卷无误后方准学生离开考场;
4.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自觉清场,不允许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当科考试成绩并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