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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师范大学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021-04-06 本站编辑 点击:[]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辽宁省《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 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40号)和《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校发[2021]20号)(请点击查看)要求,现就我校 2021 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 届教育类研究生

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0453)。

二、申请考核报名条件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师教育类课程学习,完成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的研究生均有资格报名参加测试。

所学专业明确教学学科和学段的研究生,只能报名参加相应学科与学段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所学专业未明确教学学科的教育类研究生,应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学科与学段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三、考核内容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分为两部分,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培养过程性考核,包含四个方面: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考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备案《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审批表》(附表1)和《xx单位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汇总表》(附表2)。

2021届全日制教育硕士依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且取得相应学分,则视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其他教育类研究生报名时须出具完成教师教育课程学业证明、实习实践证明和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四方面考核内容,则视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由学校根据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统一命题,组织笔试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从事教师专业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1.笔试对象

我校已经通过学院报名参加测试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报名的学生中,如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全部笔试科目均已合格,且能够提供与培养方案一致的相应学段、学科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合格证明,则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认定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如无法提供对应学段、学科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合格证明,均应参加笔试。

注:对以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除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外,若报名学段和学科已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开考的,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若国家未统一开考的,将在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环节中加试相关科目。

2. 测试内容

学校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如下:

类 别

内 容 包 括

笔试总分(分)

测试时长(分钟)

分值50分

分值100分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150

150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职学校

教育知识与能力

类 别

内 容 包 括

笔试总分(分)

测试时长(分钟)

分值20分

分值30分

分值100分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150

150

高级中学

三、测试时间

2021年4 月18日进行笔试测试。

四、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者(笔试与培养过程性考核皆合格),学校统一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1届毕业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统一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五、工作安排

1.学院4月9(周五)向研究生院610室上报《xx单位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免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考试具体时段、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此项工作联系人:研究生院610室 吕老师 内线9196

参与人员

2021.4.6-4.9

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统计教育类研究生报名信息并报研究生院

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向研究生院上报报名数据(见附表2)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且没有需求的学生可不报名;

2.学院请注意审核学生参加国考全部笔试科目通过的证明,所有笔试科目都通过且所报任教学段和学科与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过程一致,才能直接认定校内笔试通过。

3.请各学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免学生错过机会,难以补救。

2021.4.14

学院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报名信息及各学科测试安排

学院完成培养过程性考核填报工作(见附表1、附表3);研究生院统一命题,确定参加测试学生和测试的时间、场地。

各学院应注意兼顾符合条件的各教育类研究生,最大化确保学生参加测试。

2021.4.18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笔试测试

1.教育类研究生参加所选对应任教学段和学科的学院组织的各专业笔试。

2.笔试测试时长:小学、中学教师、中职教师资格的能力测试笔试时长为 150分钟;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能力测试笔试时长为 120分钟。

2021.4.19-4.23

笔试阅卷

成绩登录

研究生院组织阅卷;汇总成绩登录

2021.4.28

研究生院认定各相关专业学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

研究生院组织认定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核笔试结果

培养过程性考核与笔试均合格,方可认为通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2021.4.30

向辽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数据

研究生院审核数据并统一报送

2021.5.10-6.15

颁发证书

研究生院根据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考核结果统一编码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给学院;学院统一签领盖章

附表:1.《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审批表》

2.《xx单位培养过程性考核汇总表》

3.《xx单位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免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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