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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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立项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01-14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立项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3)和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6)。

二、材料报送

1.《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省级项目填写附件1,校级项目填写附件4)(Excel版及带单位公章扫描版)。

2.《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结项申请书》(省级项目填写附件2,校级项目填写附件5)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Word版和PDF版),以“10165+辽宁师范大学+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命名。

3.《项目完成人承诺书》(附件7)(Word版及带主持人签字扫描版)。

4.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上述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培养单位名称”命名,于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lyuchenxi@163.com。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提交的结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务必保证表格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

2.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再次申请结项验收(再次结项验收仍不通过者,项目不予结项)。

3.本次项目结项验收不允许增加项目组成员。若确需变更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项目组须提供人员变更理由说明(须为不可抗力原因方可变更结题人员,比如工作调离等)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和校级项目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老师,18042677622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