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保障,加强学位授予后的学位论文质量监测,现已按照上级部门划定的学位论文抽检范围,对外审分数70分、初审合格率较低单位的部分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平均外审分数较低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送审。
具体评阅意见及结果将发送给研究生所在单位,各单位要及时向研究生及导师反馈抽检结果,其中存在70分以下意见的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对于存在问题论文,研究生及其导师要根据抽检评阅意见,做好相应的学位论文整改工作。
各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经由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后的整改情况说明,连同论文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文科一号楼608室),材料上报截止至1月10日下班前。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