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辽师大校发[2021]20号)和《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指导性方案》(研字[2021]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免试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免试认定工作是面向教育类预计毕业生在最后一个学期(春季)组织。各培养单位应充分利用好时间,在最后一学期前完成申请人的培养过程性培养工作。
对于不同年级来说,可利用的时长不同。故工作流程按照年级不同,梳理如下:
一、2025届教育类预计毕业生
2025届教育类预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学科代码0401、非全日制学科代码0451的2022级研究生和全日制学科代码0451、0453的2023级研究生。
通知并统计本单位自愿申请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过程性考核情况和任教学段、任教学科申请情况,填写并上报《2025届教育类预计毕业生过程性考核情况和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申请情况统计表》(附表一)。
(一)根据本单位《教师教育课程开设对应情况统计表》审核教育类研究生应修教师教育课程情况。
(二)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审核《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实践教学手册》,统计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三)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审核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系列培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详见《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实践教学手册》)完成情况。
(四)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培养目标,审核自愿申报情况,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考核科目。
盖公章的纸质版附表一请于9月25日(周三)下班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文1#610),电子版发至邮箱lyuchenxi@163.com。
2025年3月另行通知2025届教育类预计毕业生的培养过程性考核安排并统计参加校内笔试人员。
二、全日制学科代码0401、0453和非全日制学科代码0451的在校研究生(不含2024级)
(一)根据本单位《教师教育课程开设对应情况统计表》和《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师教育课程选修申请表》,学生按照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表完成相应课程。
(二)组织好本单位免试认定的教育实习实践工作。
三、全日制学科代码0401、0453、非全日制学科代码0451的2024级研究生新生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执行《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指导性方案》(研字[2021]8号),按照培养过程性考核的基本程序组织工作。
通知申请者须在入学后两周内按照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明确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制定(修改)个人培养计划,学院审核资格通过后组织网上选课,并将《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师教育课程选修统计表》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盖公章的纸质版《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师教育课程选修申请表》(附表三)、《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师教育课程选修统计表》(附表四)请于9月25日(周三)下班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文1#610),电子版发至邮箱lyuchenxi@163.com。
(一)各培养单位应熟识免试认定工作的相关办法、方案,并履行好工作职能。严格审核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各培养单位要根据所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
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审核确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三)延迟毕业一年的教育类研究生如当年认定不成功可以再次申请次年的免试认定。博士、非全日制教育类研究生参照全日制认定标准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