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竞赛类成果奖励工作,现组织开展相关数据材料的填报报送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2022年已报成果,不得重复填报)的“研究生类教师教学竞赛”、“教师指导研究生竞赛”成果。
二、统计要求
1.“研究生类教师教学竞赛”、“教师指导研究生竞赛”成果的认定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3]62号)中“第三章教学类成果奖励标准”进行分类申报,比赛项目参照《辽宁师范大学获奖类成果认定目录》(辽师大校发[2023]61号)认定。
2.2022年度的成果今年如需补报,成果的认定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1]38号)执行。比赛项目参照《辽宁师范大学获奖类成果认定目录》(辽师大校发[2018]105号)认定。
3.请各单位组织教师下载《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竞赛类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表格逐项认真填写内容,确保信息填报完整、准确。涉及奖励的竞赛类成果须报送成果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各单位专人负责汇总审核,所有材料均需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获奖证书扫描件),纸质材料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成果。
三、截止时间
教师教学竞赛、指导研究生竞赛成果奖励材料上报,截止到2023年12月4日。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文科一号楼610室
联系人:吕晨曦
电话:82159196
Email:lyuchenxi@163.com
附件 《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竞赛类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