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9】12 号),我省2019年论文抽检工作已开始组织实施,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抽检论文的范围为 2018 年 9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31 日期间,在辽宁省报送(备案)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我校被抽中91篇论文,涉及21个学院(中心)。抽中的论文清单见附件1。
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进行评审。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另外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学校将对“存在问题论文”的培养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加大学位论文外审比例,相应扣减招生计划,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学位授予权。
学校将对“存在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暂停招生的处理,其3年内所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外审
提交材料
电子版论文(pdf,需要匿名)和学院汇总表(汇总表格式我们还在等省里的通知)。
要求:①论文名:按照 21_二级学科码_学号_LW 的规则命名;
例如:地理科学学院、自然地理学专业、蔡先哲(学号201511000835)的论文命名:21_070501_201511000835_LW.pdf
②论文中不得出现反映作者、指导教师及学位授予单位情况的内容。
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28日16:00前务必将论文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608室。
因为抽检结果辽宁省将作为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因素,并且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将以适当方式公开。所以,请各培养单位严肃对待此次抽检工作。各培养单位由主管院长牵头对抽到的论文审查把关,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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