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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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归档的通知

2020-09-08 fjy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是指论文开题报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及学位论文,是学生获取硕士、博士学位的凭证性材料,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请研究生院和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以上材料的整理与归档,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2019届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一、需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博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博士学位审批表

2.博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3.论文答辩记录和表决票

4.论文评阅意见书6份 (校外专家3份、校内专家2份、导师评阅意见1份)

5.论文开题报告书

6.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7.学位论文

(二)、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硕士学位申请书 (成绩必须与系统出具成绩单一致)

2.硕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3.论文答辩记录及表决票

4.论文评阅意见书至少2份(校内、校外专家各1份)

5.论文开题报告书

6.实习考核表

7.学位论文

(三)、在职硕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硕士学位申请书 (成绩必须与系统出具成绩单一致)

2.硕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3.论文答辩记录及表决票

4.论文评阅意见书至少2份(校内、校外专家各1份)

5.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6.论文开题报告书

7.实习考核表

8.学位论文

二、档案材料的整理要求:

1.将归档材料一式一份按上面要求顺序排列。

2.去掉材料(论文除外)上的金属物(如书订、曲别针)。

3.表决票用胶水贴在一张A4纸上。

4.材料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用黑色签字笔标上页号,表决票只在A4纸上标页码即可。编号前需剔除重复材料。

5.每个学生的材料分别装进一个档案袋里,袋上注明学院名称,研究生类别(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在职教育硕士),学生姓名及顺序号(流水号)。

三、各教学单位应归档案数量:

学 院

博士

6月+12月

学术型硕士

6月+12月

专业型硕士

6月+12月

在职教育硕士

6月+12月

地理科学学院

2+1

94+1

13

1

法学院

33+1

29

国际教育学院

9

38+3

留学生4+3

化学化工学院

2

98+3

18

1+1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38

5

1

教育学院

16+1

54

31

3+6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57+1

27+1

1

美术学院

45+2

50

1+1

生命科学学院

2

57

8

4

数学学院

68

21

3

体育学院

2

49

34

外国语学院

42

88+1

9+6

文学院

3

115

33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1+1

49

11

4

心理学院

8+1

40

19

7

音乐学院

14

19

2

政府管理学院

60

41+2(非全42+4)

6+2

马克思主义学院

4+1

61

21+1

国际商学院

10

海洋中心

34

影视艺术学院

7

12

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中心

1+1

33

四、归档时间: 2020年9月21日——10月20日

联系人:冯敬一、陈占娇

联系电话:9852、4765

研究生院

二0二0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