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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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工作2号)

2020-05-21 fjy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辽宁省和我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在保证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前提下,经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采用“线上”视频答辩方式进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线上视频答辩要坚持学术标准、学术水平,组织程序参照线下答辩要求,保证答辩过程公开、公正、完整并有据可查。

二、答辩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位要做好研究生答辩资格的线上审核工作,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安排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情况、科研成果等);论文外审、内审是否通过;国家英语、综合考试成绩是否合格(仅针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等。

三、答辩会的审批与公告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教学秘书应在答辩前一周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报告单》报送学位办审核并将答辩安排在本学院网站发布。发布公告时答辩地点可写“线上”。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教学秘书应在答辩前3-5个工作日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报告单》报送学位办审核并将答辩安排在本学院网站发布。发布公告时答辩地点可写“线上”。

3.学校将根据答辩公告,对各单位答辩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各单位若临时调整答辩委员会成员或答辩时间、地点,应及时报学位办和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备案,并更新网上公告。

四、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

本轮答辩采用线上视频答辩,原则上要求校内的答辩委员会委员统一集中于现场(以便商讨、表决、签字),外请专家可采取视频方式(若确需集中现场,须履行好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报备、审批程序)。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讲师及以上职称),负责答辩会的具体组织工作。考虑到答辩材料中的答辩主席签字环节,在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由本单位教师(须教授)担任答辩主席。

五、答辩安排

论文答辩具体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答辩工作方案,并于答辩开始前一周报送学位办,同时要做好对答辩委员会委员、导师、答辩秘书、答辩学生的培训指导工作。各单位在答辩资格审核、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审核、答辩会信息公告等环节,要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答辩前3日要与到场答辩专家保持联系、确保专家身体健康能够准时参加答辩。

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

社科类线上答辩时间:2020年5月25日-6月5日。

理工类线上答辩时间:2020年6月20日-6月30日。

2.线上答辩平台

可以采用腾讯会议、钉钉会议、微信群视频会议、Zoom视频会议平台和QQ群视频+共享屏幕。参加线上答辩的师生每人安装两套软件(一用一备),具体由学院选定。线上论文答辩时,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3.答辩流程:答辩人通过摄像头向答辩委员展示周围答辩环境,答辩环境内不可出现其他人员。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会,具体答辩流程与线下流程相同。

4.其他

(1)答辩开始前,答辩秘书需核验到场人员“健康码”,组织答辩委员组成员现场就坐、召集外校专家和答辩人进入线上会议平台。

(2)答辩秘书协助做好事务性工作,关注网络视频效果,做好答辩记录和全程录像,适时启用应对预案。

(3)《答辩表决票》由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模板自行打印并发放给答辩秘书(未在现场的外请专家表决票可由答辩秘书按专家意见代为填写)。

(4)答辩委员会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结合答辩情况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5)答辩会具有严肃性、仪式性,请参会人员注重答辩礼仪。

六、材料报送及学位审批

1. 各单位按时向学位办报送以下材料:

(1)5月25日(社科类)和6月19日(理工类)前:报送“资格审核表”和“资格审核汇总表(按学号排序)”。

(2)6月10日(社科类)和7月6日(理工类)前: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授予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3)6月25日(社科类)和7月20日(理工类)前:学位申请书分批到研究生院和校办盖章

2.上传学位论文终稿。申请人要在6月15日(社科类)和7月10日(理工类)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提交到研究生培养系统“学位论文上传”模块中。学校将视工作情况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检测不合格者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问题。学位论文PDF电子版的授权页必须有作者和导师签字(各单位要安排专人逐个检查)。

七、教学档案整理与归档

1.获得博、硕士学位者,要在培养单位统一部署指导下,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检查、整理个人教学档案材料。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上一年度教学档案整理、审核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好2020年度教学档案审核工作流程,做好对本单位各层次学生的工作指导和档案核查,为后续移交学校档案馆做好准备。

3.归档内容:

(1)博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①博士学位审批表

②博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③论文答辩记录和表决票

④论文评阅意见书6份

⑤论文开题报告书

⑥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2)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①硕士学位申请书

②硕士在读期间成学校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③论文答辩记录及表决票

④论文评阅意见书至少2份

⑤论文开题报告书

⑥实习考核表

八、其他

相关文件规定及各类申请材料电子版可从“研究生院-常用表格下载-学位工作”下载。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咨询。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