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为不断规范和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现就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2.2020级各类别二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级各类别三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
2.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位本专业方向的具有硕导资格的专家组成(含相当职称的行业专家),考核小组设组长1人。学校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时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职业导师)参与开题。
研究生作开题报告(PPT汇报),介绍选题及写作思路等相关情况;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研究生听取意见后,作进一步思考与补充修改。考核小组给出考核结果意见,开题报告通过者可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内申请再次开题,仍未通过者,需要申请延期毕业。
(2)各培养单位请于9月28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单位的开题申请;审核完毕后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28日前连同《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书》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608室。
2.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专业(领域)名称”和“专业(领域)代码”须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学科代码及名称》为准。
3.各培养单位请认真核查学位论文题目,严禁出现完全相同的论文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