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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上半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检测及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03-22 fjy 点击:[]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使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科研达到规定要求。

二、学位论文要求及论文评阅:学位论文写作及印制格式请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研究生院网下载)。答辩前,应聘请五位本学科专业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三位专家由研究生院通过国家学位中心统一聘请。评阅人应该按有关提纲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价,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三、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其中至少有2至3位校外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另设秘书一人(或由某一委员兼任)。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接受答辩的研究生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应提前送给答辩委员会各成员。答辩前除审阅论文外,还必须审阅《开题报告书》等。答辩前三天应在公告栏张贴海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每位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

参考程序:

(1)学院院长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开始;

(3)导师介绍研究生自然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各门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4)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及其工作情况;

(5)答辩委员会成员和与会人员质询;

(6)休会15分钟左右,研究生准备答辩;

(7)复会,进行答辩;

(8)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导师评语和论文评阅人评语;

(9)休会5分钟左右,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并起草、讨论决议(导师回避)。

(10)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并公布表决结果,宣布散会。

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授予博士学位做出投票。投票采取不记名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报送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过程应当有记录。

四、论文抽审及论文检测相关安排

1.论文提交

请相关研究生于4月2日前将电子版论文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信息系统。网址:http://210.47.208.33/,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123456,论文格式pdf或者word(.doc)。如不按时提交论文视为申请延期毕业。注:提交的论文必须通过导师审批。

2.论文检测

4月8日-13日研究生院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4月16日左右公布检测结果(重复率40%以上延期;重复在20%-40%之间的进行修改后再行检测,合格后送审,不合格延期)

请各位同学确保上交的电子版论文是最终版本。

五、答辩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答辩所需表格请从研究生院网页“常用下载-学位工作”处下载。

2.资格审核:5月10日-5月18日。各学院请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的课程成绩、科研成果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于5月20日前将“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核表”、“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3.学位论文答辩:5月23日-6月5日。答辩前一周上报《学位论文答辩会报告单》,答辩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及时上交《答辩结果报告单》

4.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6月15日左右。

六、其它需要上交的材料

1.《授予学历博士人员登记表》1份(打印版需本人签字)。(报研究生院)

2.博士学位论文每人2本及学院所有的学位论文光盘1张。(报研究生院)

3.学院留存论文1本及论文光盘1张。

研究生院 2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