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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春季拟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1-11-16 本站编辑 点击:[]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辽师大校发〔2021〕12 号)《辽宁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暂行办法》(辽师大校发〔2021〕60 号)有关要求,拟于2022年6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本学期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

拟于2022年6月春季申请博士学位且尚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为全面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本轮预答辩工作采取“线上”视频答辩方式进行。

2.博士研究生提出预答辩申请,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申请人可先行提交电子版交送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纸质版待疫情缓解后补充。

3.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须成立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设预答辩秘书1名,负责预答辩具体事务。

4.预答辩工作由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需将指导教师签字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5.预答辩要公开进行(涉密学位论文除外),需提前公布学位论文题目、答辩人、指导教师、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

6.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时长一般不少于40分钟。

三、预答辩程序

1.预答辩时间:2022年1月底之前。

2. 线上答辩平台

可以采用腾讯会议、钉钉会议、微信群视频会议、Zoom视频会议平台和QQ群视频+共享屏幕。参加线上答辩的师生每人安装两套软件(一用一备),具体由各单位选定。线上论文答辩时,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3. 预答辩流程:答辩人通过摄像头向答辩委员展示周围答辩环境,答辩环境内不可出现其他人员。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会,具体预答辩流程与线下流程相同。预答辩委员会集中审议并给出结论,采取电子签名的方式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报告单》,并通知学生本人。

4.其他

①答辩开始前,答辩秘书需提前设置好视频软件,组织答辩委员组成员和答辩人进入线上会议平台,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②答辩秘书协助做好事务性工作,关注网络视频效果,做好答辩记录和全程录像,适时启用应对预案。

四、预答辩结果的运用

1.学位论文预答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结论。

2.学位论文预答辩结论为“通过”的申请人,要根据预答辩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查签字同意,方可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3.学位论文预答辩结论为“不通过”的申请人,须根据预答辩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至少三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直至预答辩通过。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根据预答辩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查签字同意,方可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五、材料报送

1.预答辩所需表格请从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常用表格下载­-学位工作”处下载。

2. 博士研究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在开始预答辩之前自行登录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学位——预答辩申请模块录入预答辩信息,导师须在学生提交3日内审核。

3. 各培养单位请于预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单位的预答辩申请;审核完毕后将《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报告单》《辽宁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纸质版待疫情缓解后补齐。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做好预答辩工作,在此期间如遇到特殊情况,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李寒来

联系电话:82154765 18941193066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