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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智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10-26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落实《辽宁省“人工智能+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度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智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人工智能深度赋能研究生教育变革”为核心理念,推动人工智能(AI)技术与课程内容深度融合;以课程知识图谱的构建与应用为基础,综合运用数字虚拟人、智能助教、AI智能体等技术,建设一批在教学内容智能构建与呈现、学习过程精准分析与指导、教学评价智能化等方面具有突破性、示范性的研究生课程,推动教学模式向数智化、个性化、互动化转型,切实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二、申报范围

  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必修类课程,以及规划建设的公共必修课程《人工智能通识》。重点支持以下课程申报:

  (一)受众面广、需求量大的公共必修课程;

  (二)开设体现学科基础性、系统性与前沿性的专业基础课程;

  (三)具备一定数智化教学基础、拟开展AI赋能升级改造,且已结项的研究生精品课程;

  (四)《人工智能通识》(文)、《人工智能通识》(理),各32学时、2学分。

  三、申报要求

  (一)课程建设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课程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课程资源知识产权须清晰明确,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

  (二)申报课程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近3年连续开设,且后续至少开设5个周期;近2个周期学生评教平均分不低于90分;每学期修读人数不少于5人。规划建设课程除外。

  (三)课程负责人须为所申报课程主讲人,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强,教学改革意识强,学术造诣较高,能够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依托AI技术重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改革考评方式,全面提升研究生的AI素养与创新能力,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人员稳定,总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3年无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及科研诚信问题等不良记录。同等条件下,在数智化教学方面有显著成果的团队优先支持。

  (五)承担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任务尚未结项的负责人,本次不接受申报。

  四、建设内容与要求

  (一)智能平台使用。依托超星教学平台完成课程空间搭建,实现课程运行全流程在线化、数据化。鼓励积极探索利用WorkBuddy等AI智能体重构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流程、创新考核方式等。

  (二)知识图谱构建与资源建设。须构建精细化的课程知识图谱,清晰界定核心知识点、概念、原理及其相互关联(如先序关系、依赖关系、层级关系等)。所有数字化教学资源(大纲、课件、视频、案例、习题、实验等)须依据知识图谱进行结构化组织和标注,确保资源与知识点精准映射。

  (三)AI深度应用。在课程知识图谱建设基础上,引入智能助教、AI学伴、数字虚拟人、虚拟导师、AI实践(虚拟实验、仿真模拟)、专用大模型等,深入拓展AI智能体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四)教学模式改革。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研讨式、项目式等新型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平台工具和AI功能提升教学效率与互动深度。立项课程在建设期内及验收后,须持续在平台面向研究生实际开课运行。

  (五)改革创新见成效。课程在实际教学中取得良好效果,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效率和学习成效,学生满意度高。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课程教学改革经验。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材料准备。申请人需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智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智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单位审核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初步评选,每单位推荐课程不超过2门(规划建设的公共必修课程《人工智能通识》不占推荐名额)。2026年11月4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uchenxi@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签章后报送至文1#610室。

(三)评审与立项。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按专业学位、学术学位两类课程对上报材料进行分类评审,并开展为期1年的听课考察(规划建设课程除外)。评审重点考察:AI技术应用的创新性与可行性、教学模式重构方案、智能资源建设规划、教学团队交叉融合度等。按照“择优立项、宁缺毋滥”原则,评审后公布立项名单。

六、过程管理与验收

(一)建设周期。每期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规划建设课程周期1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中期检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调阅、课堂观摩、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建设进展,重点考察AI技术应用的实际运行数据和教学模式变革的初步成效。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4个等次;对“暂缓通过”的,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取消立项并追回经费。

(三)结项验收。建设期满后1个月内,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验收材料须包含但不限于:结项报告(含建设总结、成果清单、经费决算等),课程知识图谱(含自定义图谱),知识库,典型教学案例等。

(四)延期管理。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项前1个月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延期后仍未完成的,取消项目立项,追回已拨付经费。

七、经费保障

(一)资助额度。学校对获批立项的智慧精品课程予以专项资助,资助标准另行通知。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50%,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验收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停止拨付剩余经费并追回已拨经费。

(二)使用范围。经费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智慧课程制作费、AI教学培训与学术交流费、与AI课程建设相关的调研差旅费等。经费管理与开支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三)鼓励配套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八、成果推广与共享

立项课程须承诺将建设形成的优质数字化资源(如知识图谱、虚拟仿真实验、AI课件等)依托学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网站向全校开放共享,并承诺所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鼓励团队围绕AI赋能教学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案例、主题案例、课程建设等教改项目,发表高水平教研论文,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AI+课程”教学成果。

联系人:吕晨曦

联系电话:82159196

附件1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智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 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智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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