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2026-04-21 郝争争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是指论文开题报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及学位论文,是学生获取硕士、博士学位的凭证性材料,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以上材料的整理与归档,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2025届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一、归档范围

2025年获得学位的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

二、需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博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博士学位审批表,照片处加盖学院印章。

2.博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3.中期考核表。(2019级及以后博士提供)

4.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预答辩结果报告单。

5.论文答辩记录和表决票。

6.论文评阅意见书6份 (校外专家至少3份、导师评阅意见1份),加盖骑缝章。

7.论文开题报告书。

8.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9.博士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10.学位论文封面纸质版。

11.学位论文(有版权页签字的pdf电子版,文件按“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领域)”方式命名)。

(二)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硕士学位申请书 (课程顺序、分数必须与系统出具成绩单一致),照片处加盖学院印章。

2.硕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3.中期考核表需附中期考核成绩单

4. 学术型硕士《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表》1份;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实践考核表》1份(教育硕士《教育实践考核表》1份)。

5.论文评阅意见书至少2份(校外专家至少1份)加盖骑缝章。

6.论文开题报告书。

7.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审核表。

8.论文答辩记录及表决票。

9.学位论文封面纸质版。

10.学位论文 (有版权页签字的pdf电子版,文件按“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领域)”方式命名)。

三、档案材料的整理要求:

1.将归档材料一式一份按上面要求顺序排列。

2.去掉材料(论文除外)上的金属物(如书订、曲别针)。

3.表决票用胶水贴在一张A4纸上,排列开。

4.材料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用黑色签字笔标上页码,表决票只在A4纸上标页码即可。

5.每个学生的材料分别装进一个档案袋里,袋上注明学院名称,研究生类别(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生姓名及顺序号(流水号)。

四、培养单位应归档案数量:

序号 所在学院 开始号码 结束号码 学院人数 博士 学术学位硕士 专业学位硕士
1 地理科学学院 1 156 156 15 115 26
2 法政学院 157 248 92 1 71 20
3 管理学院 249 366 118
40 78
4 国际教育学院 367 406 40 1 6 33
5 国际商学院 407 411 5

5
6 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412 455 44
44
7 化学化工学院 456 575 120 12 90 18
8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576 607 32
32
9 教育学部 608 816 209 23 96 90
10 历史文化学院 817 892 76 4 40 32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893 956 64 3 40 21
12 美术学院 957 1041 85
29 56
13 心理与脑科学研究院 1042 1088 47 3 44
14 生命科学学院 1089 1184 96 10 71 15
15 数学学院 1185 1294 110
72 38
16 体育学院 1295 1395 101 7 55 39
17 外国语学院 1396 1626 231
60 171
18 文学院 1627 1902 276 4 141 131
19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1903 2000 98 7 71 20
20 心理学院 2001 2137 137 12 68 57
21 音乐学院 2138 2177 40
25 15
22 影视艺术学院 2178 2217 40
12 28


五、归档时间:

2026年4月——6月底。具体时间请提前与学位办预约。

地点:文科一号楼研究生院605室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421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技术支持:集群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