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工作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开展年度自评工作的学位点
我校现有的所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拥有博士点的一级学科按博士点撰写,无需单独撰写硕士点报告,但需包含硕士点内容。艺术学仍按原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撰写。
二、相关说明
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度)
1.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2.编制要求:全面展示本学位授权点2024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人才培养等各方面情况,总结提炼人才培养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按照提纲编制2024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1、2)。
3.责任单位:各学位授权点主建单位(牵头单位)
三、工作安排
各学位授权点于2025年3月15日前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完毕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学位授权点修改后定稿。
四、工作要求
1.《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的重要材料,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履行学位授权点主体建设责任,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2.跨单位建设的学位授权点由主建单位牵头负责材料编制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其余参建单位应主动配合,保证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报告撰稿工作高效开展。
联系人:陈雪
联系电话:82156598
邮箱:shannonls@163.com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