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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

2021-03-09 本站编辑 点击:[]

各学院(中心):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要求(附件1),我校2021年3月启动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自我评估为诊断式评估,是对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作为自我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每年我校各学位授权点需要编写上一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就《2020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编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学位点

我校现有的所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撰写年度报告。

二、工作安排

各学位授权点,依据《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附件2、附件3)撰写本学位授权点年度报告,并于2021年3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完毕后将结果反馈给各学位授权点修改,4月初形成学位授权点年度报告定稿,提交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佘大为

联系电话:82159385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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