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依据《辽宁师范学科分层次建设与管理方案》(辽师大校发〔2016〕6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学科分层次建设自评工作,请各立项学科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建设《任务书》,从六个方面认真总结建设情况,撰写《总结报告》。
请各学院于2020年7月8日前,将自评报告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邮箱:dawei1396@163.com(包括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学科分层次建设与管理方案》2016校发65号.pdf
附件2:总结报告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