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科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提高学科建设项目完成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不断推出高质量标志性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学科建设项目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考核范围及时间
中期考核范围为2024年我校立项的学科建设项目。中期考核及填报进度报告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新增标志性成果为主要验收内容。
二、中期考核程序及办法
中期检查采取学科自查与学校审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学科自查。各学院院长和学科带头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梳理建设项目标志性成果取得情况形成2024年度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报告,整理项目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审查。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对各学科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中期检查结果。各项目的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是否继续资金支持和下一年度立项申报的重要依据。
三、检查内容
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项目目标和预期成效,阐述学科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和收获、预期成果完成度、项目进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与措施、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等。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8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中期考核报告》《新增成果汇总表》(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2)和各项目佐证材料(按照《汇总表》命名)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纸质版8月31日前盖章后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五、相关说明
1.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对本单位2024年学科建设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新增标志性成果进行系统梳理、认真审核,准确把握成果层级,严防漏报、错报、虚报;对中期考核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炼。
2.如果项目因故不能按计划完成或修改建设目标,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学科建设办公室申请(模板见附件3),待学科建设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延期或变动建设内容。
3.无故不填写或逾期提交《中期考核报告》,视为放弃中期考核,将认定为中期考核不合格。学校将撤销项目、停止其经费的使用。
联系人:佘大为
联系邮箱:dawei1396@163.com
联系电话:13889409599
办公地点:文科一号楼610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