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贯彻落实《辽宁师范大学“十四五”规划》(辽师大党发〔2022〕5号)《辽宁师范大学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辽师大党发〔2023〕30号),加快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项目对学科建设工作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确保学科建设项目资金精准投入、高效执行,现组织开展2024年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对标对表学科重大标志性成果,加强学科评估要素指标体系研究,在关键要素上“补短板、强优势”制定有针对性举措,以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基础,以提升第六轮学科评估位次为目标,完善学科建设思路、目标规划、短板问题、重点任务、破解举措,并通过项目建设予以推进和落实,发挥学科特色、扩大学科优势、补齐学科短板。
二、申报范围
我校博士点学科: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
三、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要对照学科评估要素指标,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与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五大类别,以学科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为目标,论证学科建设项目。
四、项目建设目标和周期
依据学科建设标志性成果清单(附件1)确定项目预期建设目标,预期目标至少包括一项C层级成果及以上标志性成果(含C层级)。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五、项目管理
学校依据各建设单位提交的学科建设年度目标审核立项,各项目建设单位的院长(主任)和学科带头人对本单位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分配项目建设任务、负责人和团队。各单位要加强学科团队建设与内部治理,提高学术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广大教职工的学科共同体意识,深挖学科资源潜力,激发学科建设动力。
学校依托数字化平台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动态监测,实行项目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终建设单位应当对照设定的建设计划任务,开展自我评价,并形成项目实施年度自评报告作为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六、项目申报流程
(一)3月20日-3月24日
建设单位以一级学科为依托,围绕本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学科建设项目的顶层设计、论证和审核工作。
(二)3月25日前
建设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3月31日前
学科建设办公室汇总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经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对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匹配学科建设资金。
(四)4月8日前
建设单位依据立项结果,落实学科建设任务负责人和学科团队、分配学科建设资金,填写学科建设项目任务分配表(附件4)、资金预算表(附件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佘大为
邮箱:dawei1396@163.com
电话:13889409599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