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会议精神,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65号)、《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管理办法》(辽教发[2019]46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新申报创新中心,须依托国家或辽宁省一流学科,面向全省高等学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生搭建的创新实践与学术交流平台。
2.已有创新中心,需申报2021年开展的重要活动1-3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4月9日下班前,将《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申报书》(附件1)和《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dawei1396@163.com)。